贵州网状栏杆
1) 防护栏杆的高度宜为1200mm,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、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0 mm。
2) 栏杆的全部构件采用性能不低于Q235—A·F的钢材制造。
3) 栏杆的结构宜采用焊接,焊接要求应符合GBJ 205的技术规定。当不便焊接时,也可用螺栓连接,但必须保证结构强度。
4) 扶手宜采用外径φ33.5~50mm的钢管,立柱宜采用不小于50×50×4角钢或φ33.5~50mm钢管,立柱间隙宜为1000mm。
5) 横杆采用不小于25×4扁钢或φ16的圆钢。横杆与上、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380mm。
6) 挡板宜采用不小于100×2扁钢制造。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,允许不另设挡板。
7 ) 室外栏杆、挡板与平台间隙为10~20mm,室内不留间隙。
8 ) 栏杆端部必须设置立柱或与建筑物牢固连接。
9 ) 所有结构表面应光滑、无毛刺,安装后不应有歪斜、扭曲、变形及其他缺陷。
10) 栏杆表面必须认真除锈,并做防腐涂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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